理想博士级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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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小二级同学
理想大一级同学
原帖由 诚惶诚恐 于 2007-11-18 08:35 发表 这里越来越不好玩了,没点难度的
原帖由 诗的旋律 于 2007-11-17 16:06 发表 小路回答正确否
原帖由 晨星闪烁的日子 于 2007-11-19 09:00 发表 有朋友问我这个问题,老诚答一下: 我国的法律体系既不是大陆法,又不是英美法,那是什么法律体系啊?
原帖由 望月狼 于 2007-11-18 23:56 发表 请问,我女儿11岁,读小学五年级,在学校课间休息时和一位男同学讲话讨论问题,而与她讲话讨论问题的男同学用手指着她鼻尖一面唱歌一面往前走,逼得我女儿闭上眼睛往后退,在退的过程中踩到垃圾撮斗跌了一跤,磕掉了 ...
疯圣-----白雪公主司机
早要疯,晚要疯,早晚都要疯
原帖由 晨星闪烁的日子 于 2007-11-19 15:50 发表 精神损失费的主张需要有损害事实且后果严重,而后果严重一般指已构成伤残,伤残一到十级,只要达到其中任何一个等级就有精神损失费.至于主张多少数额,没有明确标准,各地参考标准不一样,内蒙一般是5万以内.
原帖由 望月狼 于 2007-11-19 22:36 发表 我就是想知道象我女儿这样算不算伤残?因为她的这颗大门牙好端端的就这样永远的坏了,她才11岁,以后对她上学就业、参加工作、恋爱结婚、心理性格肯定会造成影响的。望能解答,不胜感谢!
理想高二级同学
月
娱乐区班长
原帖由 防患于未然 于 2007-8-27 21:31 发表 晨星闪烁的日子 在原创区发起的这个帖非常好!当时发现后觉得应该推出,但牵涉长期置顶方式和帖子转至休闲区的操作,所以与李自力班长沟通后,上报理想老大请他定夺,老大对此新生事物很支持同意,最后本主题由"大势至"于 2007-7-16 06:11 设置高亮 转至休闲区置顶。 原本对运行方式还不敢定论,因为大家的本职工作很忙,希望论坛不少的专业人士群策群力参予以保证《法律咨询》长期坚持下去。现在看来《法律咨询》作得非常好。 晨星闪烁的日子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乡间的小路" "诚惶诚恐"也有固定的光临讨论解读。受到大家的喜爱支持。 希望《法律咨询》长期坚持、发展,越来越好! 欢迎大家积极参予 讨论 学习!
原帖由 乡间的小路 于 2007-11-26 19:35 发表 说实话,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发生一些问题,有很多问题大家私下解决了,有一些问题解决不了就求助法律来解决,无论用什么方式解决都要公平,而这个公平就是依法,晨星办的这个栏目就是用事说法,会对大家有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