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用心倾听 于 2007-7-18 10:15 发表 
我2001年身份证在外地被盗,由于麻烦没有报案,由家人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了身份证
当时派出所的人并没有叫我办理其他手续也没登报也没有开丢失证明,就给我重新办了身份证
现在有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在我 ...
1、从程序上讲:
如你所述,2004年5-9月欠费,电信2007年7月17日才向你主张权利,已过法定的二年诉讼时效.
你可以置之不理.
2、从实体上讲
之所以形成1000多元的欠费与电信开户时没有严格审核办理者身份和没有即时欠费停机有关,电信在此事上本身有过错。
3、诉讼时效是前提,已过时效就不用考虑实体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