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如何竞投及买卖外汇基金债券?
每次金管局发行新一批外汇基金债券时,投资者都可参与公开竞投。他们可于香港结算开设投资者户口,透过中央结算系统进行竞投。另外,亦可透过联交所参与者参与竞投。
金管局每次发行新一批外汇基金债券,均会于竞投日前最少四个营业日公布有关资料。申请人竞投时须说明竞投价格及数量(须以每手面值50,000港元或其倍数为单位)。截标后,获接纳的投标会按照投标价,由最高至最低顺序获配发债券,直至所有提呈发售的外汇基金债券悉数配发为止。投标价高于最低获接纳价格的投标一般会获配发所申请的全部债券;至于投标价是最低获接纳价格的投标,则可能会获配发申请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成功的申请人须以他们在竞投时的出价向金管局付款。
无论是否已在中央结算系统开立投资者户口的人士,均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的经纪或托管商参与者递交其竞投申请。申请成功的话,所获配发的外汇基金债券将拨入其指定的经纪或托管商的户口。投资者选择经纪时,可参考《联交所参与者及联交所交易权持有人名录》。该份名单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至于已在中央结算系统开立投资者户口的人士,则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直接投标,毋须经中央结算系统的经纪或托管商参与者。申请成功的话,所获配发的外汇基金债券会拨入其投资者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