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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盘] 秋季:解读可交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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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这样的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与上市公司股东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质押登记,取得股票质押权权利证明文件。所质押股票及其孳息用于债券持有人按照约定条件交换股份和对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当债券持有人部分或者全部未选择换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所质押股票转让所得的价款及其孳息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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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烈日骄阳 于 2008-9-6 23:44 发表
您好~谢谢您的指教,那么您认为用什么样的方法解决大小非的问题呢?
秋季:解决大小非问题的最佳答案

  应该为大小非提供一切方便,保证大小非在最短的时间里,以最快的市场效率减持,只有当大小非的持股比例降低到最小,中国多数的上市公司才能成为一个实质上的公众公司,否则还像过去那样,多数上市公司由国家绝对控股,名义上是公众公司,实质上是国有企业,就不可能把中国股市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三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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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狂笑天 于 2008-9-6 23:49 发表
答案是这样的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与上市公司股东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质押登记,取得股票质押权权利证明文件。所质押股票及其孳息用于债 ...
如果债券发行量较大,债券到期后,股票下跌,质押股权变现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券到期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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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楼 的帖子

如果债券发行量较大,债券到期后,股票下跌,质押股权变现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券到期债务,如何处理??
当债券持有人部分或者全部未选择换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所质押股票转让所得的价款及其孳息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这是证监会就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征求意见的通知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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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也都是利益团体呀,这也可能是只有中国特色的大小非,你象银行、钢铁类能全流通吗?那国家岂不是要撑握在别人手里了?这些股票肯定还是大多数撑握在国家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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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谢谢博主,我会经常来学习的。希望你不要嫌我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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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是否减持并不重要,关键的问题是流通盘实实在在地扩大了,这就是市场估值水平向下调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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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约在秋季 于 2008-9-6 23:57 发表

如果债券发行量较大,债券到期后,股票下跌,质押股权变现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券到期债务,如何处理??
资不抵债,债主自认倒霉,还有什么好说的?
上市公司本来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又不是无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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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楼 的帖子

你17楼的话我支持 长痛不如短痛 没有做空机制 我也难受 但是有个大众的问题 全流通最后肥了谁 他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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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不是最大的问题,一股独大才是大问题.也只有他们是下决心减持的,如果到了一减持就会被别人控股他还会敢减持吗?所以要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大股东持有的比例(不能玩假的)才能做到相对稳定, 当然初期会有大的振荡,只有几例大股东减持后丢了自己的公司才会真正的教育大股东,没有出现这现像以前都不要相信会有好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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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骑牛一族 于 2008-9-7 00:07 发表



资不抵债,债主自认倒霉,还有什么好说的?
上市公司本来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又不是无限责任公司。
所以,该规定应该加上一条,对债券的信用进行评级,提示那些债券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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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狂笑天 于 2008-9-7 00:08 发表
你17楼的话我支持 长痛不如短痛 没有做空机制 我也难受 但是有个大众的问题 全流通最后肥了谁 他合法吗
股市就是这样,规则下的暴利和亏损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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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听风看云 于 2008-9-7 00:09 发表
大小非不是最大的问题,一股独大才是大问题.也只有他们是下决心减持的,如果到了一减持就会被别人控股他还会敢减持吗?所以要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大股东持有的比例(不能玩假的)才能做到相对稳定, 当然初期会有大的振荡,只有 ...
同时,也应该允许大股东将上市公司完全减持。只要他们认为在股市上变卖企业的钱,可以再建立起一个新的企业,就应该允许他们这么做,资本市场的创建的目的之一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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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现在shehui上上市公司抵押大小非股票贷款,最多也就是三折,还要是好公司,,借钱很难,,,,,发行可转债的折扣是多少,,,,,,,,,,目的不过是没人买看股民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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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给可交换债券进行评级?债券的票面利率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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