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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盘] 秋季:解读可交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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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约在秋季 于 2008-9-7 00:39 发表

我发现,过去2年不是先有业绩,后有行情,恰恰相反,是先有行情,业绩随着行情做出来。
涨跌的原因和涨跌的关系,本就不是简单的因果,或谁先谁后的问题,索罗斯的反射理论,中国的古话“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都是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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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困了,我睡了,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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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解读可交换债券

  今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大小非,购买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在债券到期时,可按约定的价格来获得相应股票。这样一来,缺钱的“大小非”通过发债筹了钱;购买者可保持固定性收益,还可以在债券到期日后,选择是否转换成股票。

  仔细体会此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整个市场来说,不过就是把大小非持有的股权,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这种形式再锁定一年,一年后,不论是否发生股权交换,这些股权还是要参加流通的。至于会不会再次出现“锁一爬二”时期那种“限期疯狂”?我想不会,现在已经时过境迁,没有傻民,何来疯狂?

  对于发行债券的大小非来说,以非常低的利息获得资金的使用权,如果债券到期日股权被交换,等于是现在大小非减持成功,如果债券到期日股权没有被交换,等于是做了一次极低利息的股权质押贷款。

  对于债券购买者来说,等于是低息借出资金,买到了一个认股权证,认股期限一年,行权价格基本比照现在价格。那又何苦来的?如果看好该股未来价格,现在买入就是了,何必非要把资金低息借给大小非,一年后再买呢?脑袋进水了吗?

  另据报道,此招数是由民间机构研究出来,并提供给证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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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低,  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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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此招数是由民间机构研究出来并提供给证监会的。我不相信这招真能把人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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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解读可交换债券

  今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大小非,购买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在债券到期时,可按约定的价格来获得相应股票。这样一来,缺钱的“大小非”通过发债筹了钱;购买者可保持固定性收益,还可以在债券到期日后,选择是否转换成股票。

  仔细体会此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整个市场来说,不过就是把大小非持有的股权,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这种形式再锁定一年,一年后,不论是否发生股权交换,这些股权还是要参加流通的。至于会不会再次出现“锁一爬二”时期那种“限期疯狂”?我想不会,现在已经时过境迁,没有傻民,何来疯狂?

  对于发行债券的大小非来说,以非常低的利息获得资金的使用权,如果债券到期日股权被交换,等于是现在大小非减持成功,如果债券到期日股权没有被交换,等于是做了一次极低利息的股权质押贷款。

  对于债券购买者来说,等于是低息借出资金,买到了一个认股权证,认股期限一年,行权价格基本比照现在价格。那又何苦来的?如果看好该股未来价格,现在买入就是了,何必非要把资金低息借给大小非,一年后再买呢?脑袋进水了吗?

  另据报道,此招数是由民间机构研究出来并提供给证监会的。这招能不能把投资者骗着?尚需时间的检验。

  如果可交换债券发行量过大,而债券到期时股价下跌,质押股权变现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券到期债务,如何处理? 所以,该规定应该加上一条,对可交换债券进行风险评级,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

  如果监管层急于化解大小非减持问题,而对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放松监管,或者降低发行标准,可能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把股市已有的风险传递到债券市场,结果导致股市和债券市场一块儿完蛋。

[ 本帖最后由 大约在秋季 于 2008-9-7 15: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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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可交换债券利率明显低于债券市场平均利率,很显然,此债券持有人看重的不是利息,而是债券条款中的认股权力。可是,认股价格和现在价格基本接近,投资者为什么不现在购买股票呢?可能是投资者不很肯定未来股价是否上涨。从投资的本质上看,所谓的交换债券的实质上都是认股权证。

1、持债人(持有认股权证人)为了保证收益,希望一年后股价超过现在价格,通过转股获得新收益。
2、发债人(卖出认股权证人)为了低息融资,保住股权,希望一年后股价低于现在价格,使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

因此,债券利率和认股价格是关键。现在已经明确的是认股价格不低于现在价格的9折,而债券利率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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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对“可交换债券”定性

剥开花哨的外壳,才能看清楚问题的本质。“可交换债券”的本质就是认股权证,有别于普通的认股权证,这种权证要对权证持有人全额冻结资金,并对冻结资金支付很低的利息。

估计只有傻子才会购买这种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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